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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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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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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BE2024-500

项目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交货期:20-30个日历日以内(一月内完成安装培训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

(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事业单位可不提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未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未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未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后的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2024年06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本一份U盘存储,电子版须为与上传至电子化交易系统内容一致的签章完成的PDF版文件);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密封,电子版密封在正本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线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618093000秒(北京时间),线下递交文件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A501室招标五部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0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西安市航天大道与包茂高速交汇处东南角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岳、孙承国、张波

电话:******-652

******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7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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