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高新分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医院(高新分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CX-AK2024-037
2、项目名称:******医院(高新分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90000.00元
4、最高限价:9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医院高新分院17部电梯一年维保服务。
6、服务期:36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 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近三年来任意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7)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止(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仕府大院1栋1单元04号商铺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注:报名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代理机构处登记备案;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仕府大院1栋1单元04号商铺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医院
采购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
采购联系人电话:罗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仕府大院1栋1单元04号商铺二楼
联系人:寇勃然
电话:******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