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竹镇中心村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15时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自采2024-yczx(040)
2、项目名称:上竹镇中心村文共体子中心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270200.00元
4、最高限价:270200.00元
5、采购需求:上竹镇中心村文共体子中心建设项目1项,采购预算:270200.00元,项目概况:上竹镇中心村文共体子中心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4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3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后张岭张家大院路口进来50米处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5:30:00
地 点:镇坪县国心大酒店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靓靓
电 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后张岭张家大院路口进来50米处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自采2024-yczx(040)
2、项目名称:上竹镇中心村文共体子中心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270200.00元
4、最高限价:270200.00元
5、采购需求:上竹镇中心村文共体子中心建设项目1项,采购预算:270200.00元,项目概况:上竹镇中心村文共体子中心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4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3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后张岭张家大院路口进来50米处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5:30:00
地 点:镇坪县国心大酒店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靓靓
电 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后张岭张家大院路口进来50米处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