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HZB-2024-005
项目名称: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东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合同包2(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西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3日至 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10、《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1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关于弃标的说明: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磋商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设局
地址:西安市翠华路14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上上国际22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菲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2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