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有关工作安排,拟对外公开出租体育馆部分房屋,该房屋位置在西安市未央区文体路16号,体育馆二层北侧,面积276.00平方米;该房屋所在土地使用证号为西未国用(2006)第1078号,土地用途为住宅、教育。即日起有意向者可来电咨询报名,具体租用条件面谈。
一、报名条件
1.承租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体工商户或非法人组织。
2. 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租方为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
3. 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征信。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
有意承租方是自然人的需出具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意承租方是法人、个体工商户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的只出具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法人、个体工商户或非法人组织公章方可报名。
同时需提供租赁用途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政策,不得利用出租资产从事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等。
三、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6月2日18:00时
四、特别告知
1.本次招租,承租方只能用于文化、教育展******居民正常生活、危害公共安全的用途。
2.承租方自行完善配套建设及经营范围行政许可审批等相关手续办理。
3. 承租后需进行改造装潢施工的,必须须经招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 承租方是自然人的,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承租方为法人、个体******银行资信等级证明。
联系地址:48号楼办公楼3层A3-04房间
联系人:张艳
咨询电话:******
附件: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资产管理与建设部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