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技术审查,我局对蓝光时代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29-******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陵区一中路奥韵华府二楼
西安市高陵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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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报告书/报告表 | 批准时间 | 办理结果 |
1 | 蓝光时代开发项目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街道,长庆西路以南,泾渭中路以西。 | 报告表 | 8.16 | 准予行政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