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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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17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邮编:7193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锦界31煤场区高效低排放燃煤工业锅炉示范工程 | 神木市锦界镇青草界村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拆除现有锅炉房1台10t/h和2台6t/h链条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拆除进风斜井井口现有的2台8t/h的热风炉,新建2台40t/h高效煤粉热水锅炉(一用一备)。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