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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三河口至高潭子道路水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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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06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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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略发改投资[2024]109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 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阳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改革局《关于略阳县三河口至高潭子道路水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略发改投资[2024]109号)文批复,资金来源为申请灾后恢复重建2024年中央预算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汉中市略阳县 ;

      2.2 工程规模:对略阳县三河口至高潭子三级公路水毁部分进行全面修复,道路全长 36.217千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 M7.5 浆砌片石挡墙9417.85 立方米,C20片石砼 2998.67立方米,塌方治理6651 立方米,修复沥青混凝土路面 1257.2平方米,透层1257.2平方米,沥青同步碎封层 1257.2平方米,路面基层 1257.2平方米,路肩 194平方米,现浇混凝土边沟 59.52立方米,钢护栏 688米。 ;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标段划分:

工程类别 标段名称 起讫桩号 工程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天)
施工 略阳县三河口至高潭子道路水毁修复项目施工标段 K0+000-K36+217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为准。 180

      2.5 其他: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略阳县三河口至高潭子道路水毁修复项目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近三年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外省、外市登记注册的投标企业须提供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证明,并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报备。
   3.7 投标人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p:/glxy.mot.gov.cn) 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注: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陕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陕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上述平台网页截图,其他平台网页截图不予认可,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本项目企业资质、业绩以网查为准。
   3.8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资质企业名目,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07日 00时00分 至2024年09月12日 00时00分(纸质标书发售期内每日/时至/时休息),在/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组/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组/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组/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图纸每套售价: 0元,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售后不退。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12日00时00分,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4年09月27日 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线上线下电子招投标和纸质投标文件并行,一旦电子化流程出现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线上交易无法进行。经监管部门同意后,可转为现场纸质方式进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开。

7. 其他

       7.1 招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7.3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中学路154号 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东侧商铺二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温丽妮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银行:   ******银行: ******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   账号: ************313

附件:

关键内容.pdf

附件:

(发布)-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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