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YZB-2024-040
二、项目名称:2023年第一批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长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畜禽产品及监督抽检)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长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畜禽产品及监督抽检)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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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大道与建业路丁字口西南角 | 综合评分法 | 否 | 579,900.00元 | 92.4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长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畜禽产品及监督抽检)项目):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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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长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畜禽产品及监督抽检)项目 | 畜禽产品、种植产品、水产品 |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 6个月 | 1.供应商抽样工作要留有照片资料,在抽检工作完成后随检验报告一同递交采购人,并只可向采购人报告检验结果,未经 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私自向社会或被检单位透漏抽检相关信息。所有检测工作完毕后,由采购人签发《验收合格单》。 2. 验收不合格的成交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确保检验报告合格。若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验收仍不合格,采购 人可提出索赔或取消与其签署的成交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成交资格授予评审排序下一名的成交供应商。 3.验收依据 3.1 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条款)。 3.2竞争性磋商文件。 3.3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 3.4相关的检验报告。 3.5国家或行业相应的标准、规范。 | 579,9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红星(采购人代表)、王奚、张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有限公司西安汉城路支行、帐号:157 680 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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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长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畜禽产品及监督抽检)项目 | 0.869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街道南长安街5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商务广场C座2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7日
相关附件:
2023年第一批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长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畜禽产品及监督抽检)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2023年第一批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长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畜禽产品及监督抽检)项目)(******1)-文件集.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