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2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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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17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邮编:7193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1 | 锦界31煤场区高效低排放燃煤工业锅炉示范工程 | 神木市锦界镇青草界村(锦界煤矿31煤场区)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27日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