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动物实验室除臭净化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四、报价材料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休假日除外)。
(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169号 (具体地点电话沟通)
(三)报价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后附相关网页截图);
7.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材料
8.提供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
9.若为生产商提供生产商说明,(格式自拟)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10.所投产品的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须体现本次采购参数基本要求并加盖授权厂家公章)
11.保密承诺书
12.报价单
13.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资料
注:以上材料作为供应商参与此次项目的资格审查材料,未提供或少提供及提供错误均按无效报价处理。(资料须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提供单独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密封完好的报价材料一份。
(四)递交方式
线下递交,超过规定期限递交的资料无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办公电话:029-******
移动电话:******
军事医学创新中心
2024.12.26
一、项目名称:动物实验室除臭净化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项目编号 | 数量 | 国产/进口 | 交货时间 | 预算(元) |
1 | 动物实验室除臭净化设备 | 2024-cxzxzc-057 | 2 | 国产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100000.00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四、报价材料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休假日除外)。
(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169号 (具体地点电话沟通)
(三)报价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后附相关网页截图);
7.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材料
8.提供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
9.若为生产商提供生产商说明,(格式自拟)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10.所投产品的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须体现本次采购参数基本要求并加盖授权厂家公章)
11.保密承诺书
12.报价单
13.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资料
注:以上材料作为供应商参与此次项目的资格审查材料,未提供或少提供及提供错误均按无效报价处理。(资料须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提供单独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密封完好的报价材料一份。
(四)递交方式
线下递交,超过规定期限递交的资料无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办公电话:029-******
移动电话:******
军事医学创新中心
202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