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高岭路与红星路交叉路口临时连通工程 项目地址: 兴宾区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11 17: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2-11 17:00:00
公示正文:******有限公司
高岭路与红星路交叉路口临时连通工程-砂石、沥青混凝土等工程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高岭路与红星路交叉路口临时连通工程,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砂石、沥青混凝土等工程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等
2.1项目名称:高岭路与红星路交叉路口临时连通工程
2.2项目地点:来宾市兴宾区
2.3招标规模及需求:不含税控制价******.10 元(详见附件1)。
2.4投标有效期:60天
3.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暂定价的30%作为预付款;待每批货到现场后支付至双方确认材料款的80%(预付款一次性抵扣完);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双方确认款项的85%;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双方确认款项的97%;留3%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后无息付清。(最终以审批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潜在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在工商部门注册有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许可证),提供的服务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要求,具有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信誉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4.2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质量及规格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我公司招标规格要求;
4.3本次采购活动在平方网******/或者******/报名。
4.4诚信要求:投标相关利益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相关利益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限制其投标。
4.5其他要求:无。
5.招标工本费及服务费支付
5.1 £无
5.2 R有
报名参与投标的服务单位,需向招标人支付招标工本费及服务费用:£ 200元 £ 250元 R300元,通过公对公或者私对公转账形式转入到招标人以下账户中:
******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MA5LATAF5J
地址及电话:来宾市滨江北路富临滨江D栋滨江北路西128号 ******
******有限公司来宾河东支行 ************0134
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内缴纳招标工本费及服务费用,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缴纳凭证是证明投标人已经缴纳招标工本费及服务费用的唯一凭证,请在转账时备注清楚:高岭路与红星路交叉路口临时连通工程材料招标工本服务费,如私对公转账的需备注:代**投标公司转高岭路与红星路交叉路口临时连通工程材料招标工本服务费,备注字数受限时可简写公司及项目名称。在报名阶段盖章上传凭证。投标人员一经缴纳招标工本费及服务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申请退还招标工本费及服务费。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登录平方网******/或者******/注册、报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具体时间以系统发布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具体时间以系统发布为准),递交地点:通过平方网******/或者******/在线上传(投标报价应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支付方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格式参考附件2,营业执照、开户信息、招标工本费转账凭证(如有)等一并盖章扫描成册上传)。
7.2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平方网******/或者******/
9.投标流程操作说明:
第 1 步 进入招标平台(******/)登陆注册好的投标账号
第 2 步 点击“进入供应商工作台”
第 3 步 点击左侧菜单栏投标管理,在界面上方收索栏输入招标公司名称查询招标项目信息
第 4 步 找到拟参加的招标项目在截止日期前,根据平台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签收、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报价等操作。
10.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3)
11.合同模板(详见附件4)
12.投标无效的情形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投标清单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未澄清的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价超出招标文件所列的单价,或总投标报价超出该采购控制价的;
(5)投标报价不唯一的或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不一致的;
(6)经评标专家一致认为涉嫌串标、围标等情形的;
(7)经评标专家一致认为具有无效投标情形的。
13.重新招标的情形
(1)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经评标专家一致认为需要重新招标的。
14.其他
采购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若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顺延合理的投标截止时间。
15.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吴工
地 址:来宾市滨江北路富临滨江D栋滨江北路西128号
联系电话:******
监督联系人及电话:闫工 ******
广西来宾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