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自采2024-YCZX(041)
项目名称:******消防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元
最高限价:5863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消防物资采购);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消防物资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 60000.00 | 58635.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交货安装验收完毕。
二、 响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 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后张岭张家大院路口进来******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注:1、获取须知: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09-27 15:00:00
地 点:******医院高新分院七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医院高新分院)
联系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创新路与文景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靓靓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后张岭张家大院路口进来******有限公司
******医院高新分院)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