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历史博物馆赴澳门博物馆“天下承风——陕西周秦汉唐文物精华展”境内部分文物调集与归还运输及保险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10-22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Y2024-1-304
2、项目名称:陕西历史博物馆赴澳门博物馆“天下承风——陕西周秦汉唐文物精华展”境内部分文物调集与归还运输及保险项目
3、预算金额:451774元
4、最高限价:451774元
5、采购需求:陕西历史博物馆赴澳门博物馆“天下承风——陕西周秦汉唐文物精华展”境内部分文物调集与归还运输及保险项目,1项,采购预算:451774元,项目概况:陕西历史博物馆赴澳门博物馆“天下承风——陕西周秦汉唐文物精华展”境内部分文物调集与归还运输及保险,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文物展览。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展览闭幕后完成文物归还运输为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9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10-08 9:00:00起至2024-10-14 17:00:00止
地点: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现金购买。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10-22 09:30:00
地点: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
******银行西安甜水井街支行;
账 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历史博物馆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91号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2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雅兰、牛佩文、刘金柯、卢韶华
电 话:029-******-822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有限公司
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