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XDZZ-CG-(2024)-014
二、项目名称:梅子集镇子午社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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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中段545号10603号房 | 1,649,000.00元 | 81.4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梅子集镇子午社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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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建筑工程 | ****** |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120 | 赵丽娟 | 陕******0446 | 1,649,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光旭(采购人代表)、陶世均、尤自林、赵晓安、谢英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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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梅子集镇子午社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2.19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公告发布之后5日内中标单位需递交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SXSTF)内容一致的胶装纸质版1份(一正两副)和电子版U盘1份(包含投标文件PDF签章版)
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账号:************0576
开户行******有限公司安康汉滨区支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利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御公馆8A13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洋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相关附件:
******水利局梅子集镇子午社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中标(成交)明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