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石泉经开区池河片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2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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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25000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 理 日 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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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经开区池河片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
石泉经开区池河片区 |
******有限公司 |
安******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17日 |
报告书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