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977;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道镇象鼻子湾村农光互补园区大棚建设项目由甘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甘行审发【2024】12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泉县道镇象鼻子湾村。
2.2主要建设内容:加固维修20个大棚,检查井,配套水电等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4项目估算总投资:152万元,其中建安费140.88万元,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应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 年 12月4日至 2024 年 12月8日,持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5.2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24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开标。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和《******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鹏飞 (接收异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海杰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