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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西安鹏瑞利知智照护家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市环科院评估意见(市评估函〔2023〕125号、市评估函〔2024〕92号),经我局对该《报告表》进行审查和集体审议后,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西安市周至县楼观镇,租赁楼观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内楼观服务******医院(主要收治康复治疗患者)、护理院(主要收治生活不能自理患者)等功能******医院113张,护理院148张;对原有1台(7t/h)天然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并将现有4m高排气筒加高至8m;将原有2台4t/h天然气锅炉更换为2台5t/h天然气锅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
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定规划,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
二、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扰民。对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规范处置,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要求进行治理。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医疗废水、锅炉及软水装置排水一起经化粪池进入新建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后近期拉运、远期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西安楼观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技术,锅炉废气均经8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中药煎煮废气经换气设施引至室外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四)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优选低噪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东、南、西厂界)及4类(北厂界)标准要求,东楼村、陕西省楼观国有生态实验林场敏感点噪声要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食堂废油脂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六)强化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的环境影响。
三、该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间要严格遵守当地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应急减排和管控措施。
(一)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周至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三)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在环保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秦岭保护等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和意见执行。
周至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