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审服环字〔2024〕76号
******有限责任公司万头
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万头生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凤翔区彪角镇冯家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猪舍30栋,办公楼1座,同时配套隔离消毒室、黑膜池、无害化处理车间等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常年存栏生猪为15000头,年出栏育肥生猪30000头,分2批次出栏。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2.86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4.57%。
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居住区。场界四周要设置一定宽度的乔木隔离林带,减少气味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式、施工工艺,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减缓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体应分别采取围栏、覆盖遮蔽等措施,并依照《宝鸡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满足《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三)对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控制和治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置排气筒,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或优于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养殖舍采用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低氮饲料喂养,在养殖舍设置通风口、鼓风机,定期进行通风换气;污水处理区通过封闭管道输送,污水收集池设置为地下全封闭结构,黑膜池覆盖黑膜,喷洒除臭剂;堆肥发酵区通过封闭车间,废气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无害化处理车间无害化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经设备自带的生物过滤除臭设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沼气用于食堂燃料,多余的经火炬燃烧器放空燃烧;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囱排放。养殖场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H2S、NH3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沼气燃烧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标准要求。
(四)加强水环境保护。依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置雨水、污水管网,新建粪污处理系统,须确保粪污处理能力和标准满足项目建成后运营需要。本项目液体粪污经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后液体粪污进行综合利用,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相关要求,配套土地面积应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要求,在畜禽养殖场与还田利用的农田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污水输送网络,通过车载或管道形式将处理(处置)后的污水输送至农田。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同时畜禽养殖场粪污排入农田前必须进行沼液暂存处理,厂区需建设沼液暂存池,以解决农田在非灌溉期间的污水出路问题,贮存池的贮存期不得低于当地农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和冬季封冻期或雨季最长降雨期,一般不得小于30天的排放总量。采取分区防治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对监控井取水监测,确保项目区域生产用水不因项目建设而受到影响。
(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先进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音、减震和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六)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管理。本项目猪粪便、沼渣好氧堆肥发酵后作为固体肥料基料外售;病死猪在厂内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降解处理残余物好氧堆肥发酵后作为固体肥料基料外售;废包装物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废脱硫剂由供货厂家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更换厂家带走回收处理;医疗废弃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由专人运送至彪角镇冯家村生活垃圾暂存点,由冯家村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无害化处置须满足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等的相关要求。
(七)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物料储存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落实各种应急设施、设备与器材等,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八)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严格落实废气、噪声、地下水等各项污染物的监控方案和环境监测工作,建立污染源与环境监测技术档案。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相关验收资料报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备案。
四、你公司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在项目投入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等排污。
六、《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号)和《关于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的实施意见》(宝办发〔2022〕14号)规定,宝鸡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0月23日